家裡有了Bagel之後,增加了不少「人氣」,我們回到家時,忠實的小可愛就會搖著尾巴,張著大嘴微笑,兩顆黑色的眼珠閃著興奮的表情等著我們。平時只要我們靠近,她總會打起精神,用各種方式暗示她「有空喔,可以玩喔,要不要」。
因為有了Bagel,我們走在路上看到狗狗,都會特別注意,不單單是實際上在路上跑著、跳著、走著的狗狗,還包括寵物店裡的狗狗、公車車身廣告上的狗狗、書店掛著月曆上的狗狗,當然還有各種狗狗寫真集裡五花八門的狗狗。
把狗狗描述成「五花八門」、「千奇百怪」真的一點也不誇張。看過那種非常討喜的狗狗大頭貼吧?古代牧羊犬、吉娃娃、拉不拉多、柴犬、博美、臘腸犬、鬥牛犬、、我每次看了都有種不可思議的感覺。怎麼會有這麼多種對比這麼強烈的可愛生物?
Maybe你喜歡嬌小毛茸茸的博美犬、別人喜歡的是大型一臉忠厚的拉不拉多,但你知道這世界上的人就是這麼多樣,每個人都有各自喜歡的類型。看了那些一張張的大頭貼,就算不是你的type,但你其實也不難理解別人為何會愛上那樣的生物。
那天,我看了電視上的日本節目,報導世界各地的風土人情,中亞、南亞、北美、歐洲、黑、黃、白、高的、矮的、胖的、、、一樣「五花八門」、「千奇百怪」的各色人種,突然間覺得,盡管人類的外觀有這麼多的差異,但是真的也都是美麗的生物啊!
奇怪的是,「頓悟」之後,我走在大馬路上,坐在捷運車廂裡、一想到那些美麗而多樣的狗狗,四周那些「形狀、顏色、毛髮、聲音、高矮、體型、年齡」各異的「人類」,都變得非常可愛。老實說,比狗狗多變上百倍,論可愛也一點都「不比狗差」喔!
「愛上陌生人」,沒甚麼困難,想想,只要學著「把人當狗看」就好了!
老師:
「把人當狗看」這件事,能接受的「人」,恐怕不多喔...小心還會被「告」,...把我當狗啊!...大概可以告公然侮辱...哈.
Posted by: 阿福 | November 24, 2005 at 01:38 PM
嗯,有趣的觀點。=D
Posted by: amy | November 24, 2005 at 07:56 PM
Mick Inkpen 有一系列名叫 Kipper 狗狗的童書,畫得很可愛。Kipper 的豬狗朋友也都很可愛。這裡有 amazon.com 的圖例。
http://www.amazon.com/exec/obidos/search-handle-url/index=books&field-author-exact=Mick%20Inkpen&rank=-relevance%2C%2Bavailability%2C-daterank/102-2051234-6203332
Posted by: Q3Q | November 24, 2005 at 10:47 PM